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

事项名称

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

受理部门

市卫计局

部门电话

0912-8187670

监督电话

0912-8187616

归属窗口

52号窗口

服务对象

个人

事项类型

承诺件

承诺时限

3个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20个工作日

办理时间

星期一  星期五 上午8:00-12:00  下午14:00-17:3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开发区建业大道与沙河路十字东南角财富中心3

办理类型

便民服务事项

办理程序

1、收件 2、查验体检结果 3、体检合格与培训合格者可以发放健康培训合格证

申报条件

公共场所从业人员

申报材料

医院体检合格单

审批依据

1.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条例》 2.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
收费依据

收费标准

是否网上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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