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

事项名称

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

受理部门

市住房公积金

部门电话

0912-8187648

监督电话

0912-8187616

归属窗口

47,48号窗口

服务对象

个人

事项类型

承诺件

承诺时限

20个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20个工作日

办理时间

星期一  星期五 上午8:00-12:00  下午14:00-17:3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开发区建业大道与沙河路十字东南角财富中心3

办理类型

便民服务事项

办理程序

1、收件 2、受理 3、办结

申报条件

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、建造、翻修、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

申报材料

①购买在建经济适用房:出具购房合同、首付款证明、发改委的立项报告、国有土地证或土地来源合法证明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、划款账号;②购买在建商品房:出具购房合同、首付款证明、国有土地证或土地来源证明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、开发商帐号;③购买普通二手房(现房):出具买卖合同、房权证、契税证(附完税证);④个人自建房: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合法证明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放线记录表、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据;⑤棚户区改造:出具发改委立项报告、投资计划通知、国有土地证或土地来源合法证明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改造人员花名册、房屋改造合同或协议、付款证明、划款账号。

审批依据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《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》、《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操作规程》。

收费依据

收费标准

是否网上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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