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公积金的支取

事项名称

住房公积金的支取

受理部门

市住房公积金

部门电话

0912-8187648

监督电话

0912-8187616

归属窗口

49,50号窗口

服务对象

个人

事项类型

承诺件

承诺时限

2个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3个工作日

办理时间

星期一  星期五 上午8:00-12:00  下午14:00-17:3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办理地点

开发区建业大道与沙河路十字东南角财富中心3

办理类型

便民服务事项

办理程序

1、收件 2、受理 3、办结

申报条件
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 1.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 2.离休、退休的; 3.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; 4.处境定居的; 5.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 6.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。

申报材料

1.支取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(1份)2.加盖单位印章和支取人签名的“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”表;(1份)3.购房人配偶支取住房公积金的,还应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;(1份)4.符合支取条件的资料。

审批依据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《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》。

收费依据

收费标准

是否网上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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